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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管理制度

2025/9/14 8:40:00 [发布者] 点击:3950次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我校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抓手。为确保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了相应制度。具体如下: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工作应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整体部署。

二、学校心理

咨询室的服务对象主要为在校学生。

三、心理咨询室环境要求保持一种和谐、温馨、安全的环境氛围。

四、心理咨询师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具备心理咨询工作能力,认真工作。

五、心理咨询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心理咨询的原则和制度。前来咨询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及社会规范,咨询中不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等制度问题。

六、心理咨询值班应保持相对固定时间,值班老师应按时到岗,并做好原始心理咨询记录。

七、中心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以备查阅。

八、心理测量用表不可外借,由本中心统一管理使用。

九、中心的书籍、音像资料只外借本校师生,原则上一星期内归还,并做好借阅登记手续。

十、使用团体辅导室需要登记出入时间,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保持室内整洁,不得喧哗。

十一、室内的设备器材的管理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建立相关账目,进货、报废等应严格履行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