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入校新生进行心理普查,对测评结果全部建立档案,由心理咨询中心负责收集管理。
2. 咨询记录,回访材料等也归为学生心理档案进行管理。
3. 心理档案应由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学生心理档案管理的各项规定,保证及时归档整理和正常使用。
4. 严禁擅自携带心理档案外出,心理档案一般不得外借或复制,缺因工作需要借出的,应履行有关手续。
5. 建立查阅制度。查阅、使用学生心理档案,必须严格登记,按时归还。
6. 非专业人员查阅心理咨询有关结果时,须由咨询工作人员指导。
7. 严格保密制度,知晓档案内容者,必须严格保密,不向他人谈论被咨询人有关情况,如因泄露而产生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8. 学生心理测验报告书等仅供咨询工作人员参考,不作诊断证明。